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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跨省追捕”为何频频发生
◎梁德荣
55岁的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8月30日,谢朝平的律师从警方获悉,“非法经营”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那是谢朝平三年的采访成果,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一个“涉嫌非法经营”的作家,被警方跨省追捕。如此大的阵仗,初听说时还以为作家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值得这样未批先捕。显然,这次跨省逮捕作家的行动,有值得怀疑和深思之处。
谢朝平出的这本写移民的书,出版方以增刊形式出书,没走合法的审批程序,被抓住把柄,本没什么好说的。问题是,作家在北京工作,即使涉嫌非法经营,也应由北京警方和相关部门处理,何劳渭南方面千里迢迢赴京抓人呢?同时,涉嫌非法经营的不仅是作家一个人,还有出版单位呢,警方为何只抓作家一人?人们对此发出质疑,是有道理的。
事实上,此次事件,看起来是因为“涉嫌非法经营”,其实有可能还藏有更深的内幕。谢朝平的这本《大迁徙》,记录的是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而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即使没看过这本书,也可以猜想到,书的内容是披露了一些现象、揭露了一些真相的,其中很可能还包括不少负面的东西。于是,我们都明白,此书应该是触犯了当地一些人的忌讳的。动用公权力来打击书的作者,也就不奇怪了。
以上纯粹是笔者的一些猜想。但如果联系到近几年来多次出现的跨省追捕事件,不难发现,一些地方滥用公权力的冲动似乎并没得到缓解。
2008年,身在上海的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在网上发帖,反映河南灵宝乱征地的事,被灵宝警方跨省来到上海将其抓捕。同年,39岁的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因为在网上发帖批评政府违法征地,也被两次“跨省追捕”。此次谢朝平出书被抓,与前面几起跨省追捕事件,实有异曲同工、殊途同归的意思。
一个作家用三年亲身采访经历写出的书,其中饱含的心血可想而知。书中揭露出来的负面的东西,地方政府当有足够的雅量来容纳。不怕揭短、不怕曝光,以宽容之心和坦然胸襟接受包括作家在内的全社会的监督,如此,才能赢得人民的尊敬。动不动就使用警力来上演“跨省追捕”,不仅于时不宜,也有违人民政府的宗旨。这样的事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这会不会又是一场“误会”?
◎陶功财
8月30日,作家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谢朝平的作品《大迁徙》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出版后被渭南市文化稽查队全部没收,当地新闻部门和警方曾多次找出版方交涉。
作家写书,出版书籍,何以成了“非法经营”?对此,警方的依据是谢朝平自费出版增刊《大迁徙》1万本,且增刊未经审批。但是,出版社出版此书是经过审批的,也就是说是合法的。而未经审批增刊只不过是程序违规了,并不见得是违法。
笔者翻遍了法律条文,没有找出谢朝平违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从这条来看,构成“非法经营罪”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出版、印刷与复制行为;二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显然,警方的“涉嫌非法经营”来得有些牵强。
写报告文学,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经过采访积累,记录一段历史或者某一事件。谢朝平的报告文学《大迁徙》,以上世纪50年代三门峡黄河大移民为背景,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看来,谢朝平的作品很可能是触犯了渭南地区政府,由此被警察跨省抓捕。
从自称是“人口普查的”,到“冲上去擒住谢朝平,并戴上手铐”,再到带走物品不留清单,警察整个过程没有出示相关手续,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抓人没有逮捕证,抄家没有留清单,这样的程序合乎法律规定吗?另外,出版是由杂志社负责的,而这个杂志社是合法经营的。就算是非法经营,那也不是作者的问题,而是出版社的问题。因此,警方也没有理由只抓作者。
近些年来,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加强,一些民意需求频频出现在媒体上,甚至引发出一些公共事件。与此同时,“躲猫猫”等字眼也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民众正当地反映事实遭遇执法部门报复也频频发生,记者、作家、普通民众等都是“受害者”。
联想起今年8月两起警察扣留记者事件,事后均解释为误会,不了了之。作家、记者行使其工作范围内的权利,都要遭到警察的“亲密接触”,更甭提一些普通民众了。这次警察抓作家会不会又是一场“误会”呢?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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